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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农村医生实行合同管理

2020-09-14 11:05   来源: 互联网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政府发布了"黄州区加强农村医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医生的治疗和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实行农村医生聘用制和实行承包制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使用管理",推进农村医生聘任制度,统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农村医生的管理、部署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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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医生实行农村综合管理和承包就业。每两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农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和农村医生签订就业协议。


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空缺,可以优先考虑通过区卫生局和区卫生局组织的统一招聘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农村医生,并由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在乡村卫生中心工作。


接受定向委托培训的农村医生必须达到协议的服务年限,不履行协议的,应当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新农村医生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新农村医生应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没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取得农村医生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以上医学学位的人员可以进入村诊所。


实施甘村在职医生经济治疗


村卫生院财政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和管理的农村医生收入待遇,由乡镇卫生所管理。


不包括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和管理的农村医生,按照原政策实施治疗,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保证农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对于农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咨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


农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核定的任务数量和考核结果,分配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区域财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农村医生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养老保险的年度缴费额为每人1200元。


积极引导农村医生参加各种养老保险。对于参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农村医生,经设立部门审批后,乡镇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统一组织参加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


未被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管理的农村医生,可以个人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区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年1200元的补贴,补贴基金先支付后补偿。


不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医生,应当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乡村医生执业10年,每月补助300元


农村医生年龄满时离职的,由区财政给予抚恤金。男年满六十岁,女满五十五岁的,持有原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农村医生执业证书,在乡村医院累计执业十年的农村医生,给予生活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得少于300元,具体标准根据服务年限确定,并根据经济增长水平适时调整,费用由地区财政预算支付。


检查结果是农村医生执业登记、续证和财政补贴的主要依据。


近年来,许多农村医生开始出台有关农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的政策,从多方面完善农村医生的选拔和保障机制,农村医生逐渐转变为一支规范化、高层次的基层医疗队伍。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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