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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赏不提倡,父母赚钱不容易

2020-08-03 17:17   来源: 互联网

刘叔叔 16 岁的儿子刘昊(化名)造成了一场灾难。他在老刘银行卡上奖励了近 160 万元给了一个直播平台的主持人。这些钱最初是老刘拼凑给亲戚朋友买下一家蔬菜店的。不久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对未成年人高额报酬引起的合同纠纷进行了审理。经过多次交流和协调,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现场直播公司返还近 160 万元。("中国青年报",7 月 29 日)


奖励是指使用者支付给锚的肯定,在给予奖励时,只要用户不受欺骗或胁迫,就没有事后吃的遗憾药。但是,除了一个群体之外,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判断力、自制力等方面存在缺陷,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进一步指出,没有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没有资格获得其他人的金钱奖励。


今年五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经监护人同意,参加网上支付游戏或者 "奖励" 等在线直播平台的,支付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款项,监护人要求网上服务提供者退还,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这一规定,在上述案件中,直播平台可能知道诉讼没有自身的优势,因此有利于原告达成庭外和解。此前,很难要求直播平台向未成年人全额返还报酬,有些直播公司甚至要求未成年人的视频转账,这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作为监护人,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有一百六十万元的钱源源不断地流出,监护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说明他没有足够的管教他的孩子。首先,没有正确的金钱观和消费观来培养儿童,使儿童缺乏 160 万元这样的观念,无法及时制止损失。第二,父母每天不陪伴对方,使他们的孩子长期缺乏管理和指导,沉迷于游戏和直播。当然,正是因为移动支付的便利,这些问题才得以充分暴露。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家庭教育是最根本的环节。

直播公司对未成年人奖励的现象一无所知,也没有技术手段可以避免。一些直播公司更不感兴趣。现在很多直播平台都是在线 "青年模式",但有些只要输入密码,就可以很容易地删除。这种略显脆弱的预防机制表明,直播平台已经从未成年人那里得到了奖励,但还没有得到完全的回报。


为了避免 "青少年保护模式" 的形式化,监管机构应对直播公司和游戏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例如,强制执行 "注册实名认证 + 支付前端识别" 的双重身份验证系统只有在注册用户信息与人脸识别匹配时才能获得成功的奖励。此外,如果发生类似的纠纷,直播公司可以承担举证责任 - 如果不能证明是成年人的报酬,则应予以退还。这样,未成年人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借用他人的身份来奖励,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健康的娱乐环境,避免类似的纠纷。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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