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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共有18地证监局摸排私募风险 已有11家私募领罚单

2020-08-14 18:31   来源: 互联网

8月10日,深圳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函表示,今年以来,对基金销售行为的规范和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监督十分重视,并通过科技监督、依法问责、培训研究等手段,越来越多地采取措施,促进辖区内基金销售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就在7月23日,深圳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监管通知",针对私募基金销售环节存在的典型问题,对违法行为提出警告。


今年年初和年中,证监会都提到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在7月底的年中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表示,应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防范和监管,加快引入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引入规范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底线要求,并安全促进高风险基金的处置。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截至八月十二日,大连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等13地随机抽取辖区部分私募基金开展现场检查浙江证监局,宁波证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青岛证监局等5地已下发组织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对登记备案,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募集退出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梳理。


从中国证监会对私募股权行业的罚款数量来看,我们也看到了严格监管的态度。据记者统计,截至8月12日,中国证监会和当地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11家私人股本机构或私募股权管理公司行政处罚的书面决定,涉及公司或产品未申报、基金经理鼠标头寸"、"向不合格投资者筹集资金、挪用资金等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向"证券日报"表示,私募股权基金不仅要发展,还要规范。风险资本私募在支持创新型创业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私人股本行业的混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对私人股本基金的监管,对投资者和实体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ChinaSecuritiesInvestmentFund Association,简称"中国基金协会")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已达24400家,私募基金规模为14.35万亿元。


北京证券信用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高级顾问陈高辉告诉"证券日报",私募股权基金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私募股权基金出现了许多混乱。有的私募股权基金变相从事P2P金融业务,有的私募股权基金被篡改、挪用或私吞,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因此,加强对私募股权的监管,引导其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陈勃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打击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违法行为,为私募基金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不仅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财产安全,而且有利于提高资金配置的效率,将资金分配给真正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行业和企业家,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价值。


最近,"刑法"(11)修正案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为了加大对私人股本基金侵吞资金财产和基金经理"老鼠仓库"的刑事打击力度,建议将这两种有害行为纳入刑法。


私募基金挪用资金财产的行为可适用于现行刑法185条中的挪用资金罪和185条之一的信托财产罪。至于私募股权基金是否属于其他金融机构,在违反信托财产罪中,可以进一步澄清司法解释。"陈高辉说。


陈勃认为,公、私基金经理的"老鼠立场"行为是代理人(基金经理)违反信托,损害委托人(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如果修改刑法,对于私募股权基金"老鼠仓"行为,应当比照适用公开发行基金鼠标仓罪,并根据私募基金行业或涉案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调整刑罚,法律原则上没有问题,挪用资金财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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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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